王宝强马蓉(资料图)
6月22日下午,马蓉上诉王宝强离婚纠纷、名誉权纠纷两案二审开庭。中午1点左右,王宝强的哥哥及经纪人现身法院。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两案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马蓉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故两案均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中,根据相关证据,法院认定马蓉与他人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夫妻感情破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子女探望时间和方式进行了判定。关于王宝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因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马蓉与他人同居,不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未予支持。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因线索较多,双方争议较大,尚待进一步查明,法院将依法另行处理。
二审宣判结果
据悉,2月11日下午,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分别在北京朝阳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王宝强离婚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随后,马蓉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两个案件进行进一步审理。而有知情人士向媒体透露,就马蓉起诉一事,王宝强方已向法院提出了最新申请,要求公开开庭审理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