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乌鲁木齐疾控中心:迅速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流调工作
中新网乌鲁木齐7月28日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8日召开疫情防控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
在新闻发布会上,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副主任文国新在回答记者关于“乌鲁木齐此次疫情流调的进展情况”提问时称,乌鲁木齐本轮疫情发生后,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迅速组织专业力量,夜以继日开展流调工作,走访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重点地区开展采样工作。广大市民特别是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积极配合、如实报告活动轨迹等,对于寻找病毒源头,切断传播途径至关重要。
图为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副主任文国新在回答记者提问。赵雅敏 摄
文国新说,流行病学调查简称“流调”,是疫情防控的基础性源头性工作,也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中之重。流调人员通过与调查对象面对面或电话询问的方式开展调查,向感染者询问、了解在发病前后的暴露情况、接触情况以及活动轨迹、就医情况,寻找与传染源、传播途径等有关的蛛丝马迹。通过流行病学调查,了解感染来源、理清传播途径、探索疾病特征、追踪和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将流行病学调查信息、大数据的信息、实验室检测结果汇总分析,为疫情的处置提供相关依据。
据他介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积极配合流调工作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公民必须向流调人员提供真实、详细的信息,这既是对自己及他人的健康负责,也是让可能的感染者尽快得到排查和及时救治,防止更多人感染的关键措施。当然调查人员也会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后严格保护被调查对象个人隐私。
文国新提示,隐瞒病情,对咳嗽、发热、乏力等症状不如实陈述;隐瞒活动轨迹,不如实报告近期全部行程、接触人员;隐瞒个人信息,对与疫情有关的具体细节不如实告知;对提示短信和微信拒回等对流调工作不配合的行为依法惩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