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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

王利明

中国大陆男法学家
别名:未知
身高:未知
星座: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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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王利明,男,1960年2月生,汉族,湖北仙桃人,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师从著名民法学者佟柔先生)。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1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1984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88年晋升为副教授,1992年晋升为教授;曾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律系副主任),2005年5月至2009年5月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2008年12月起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2014年1月起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兼副书记。 2018年8月24日,被最高人民法院聘任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首批专家委员。 2019年12月14日,荣登2019“年度影响力人物”榜单,获“年度法治人物”称号。

详细资料

人物经历

1981年获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1988年晋升为副教授,1992年晋升为教授;

曾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律系副主任),2005年5月至2009年5月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王利明上任通知

2008年12月起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

2011年11月10日,被聘为重庆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2012年5月25日,被聘为山西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2014年1月起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兼副书记。

2014年6月起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

2016年12月17日,中共中国人民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当选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

2018年8月24日,被最高人民法院聘任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首批专家委员。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新一届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的决定》聘任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聘期为五年。

2021年10月,王利明教授受聘山东大学法学院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

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十届和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职务任免

2021年10月9日,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王利明教授受聘山东大学法学院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

研究方向

主要从事法学方法论、民法总论、商法理论、物权法、债与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等领域的研究。

主要成就

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物权立法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中国民法典体系和重大疑难问题研究》、《中国侵权责任法立法疑难问题研究》、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等一系列在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领域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课题研究工作。

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中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新华文摘》、《人民日报》等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了数十篇高质量、有影响的文章。出版了《民法总则》、《物权法研究》等20余部个人专著。

参与合同法等多部法律起草工作。

《物权法(草案)》主要起草者之一。

2003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中国民法典体系和重大疑难问题研究》;

2007年,司法部重点项目,《物权的正当性研究》;

2008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中国侵权责任法立法疑难问题研究》;

中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人民大学版负责人。

获奖记录

先后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法学类一等奖(两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法学教材一等奖、第六届国家图书奖、第九届中国图书奖、第十四届国家图书奖、第四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奖、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四届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等十余个国家级、省部级重要奖项。王利明教授参与了改革开放以来许多重要民商事法律的起草、讨论和修订工作。因其对法学教育、法治建设的重大贡献,先后被评为“2006•中国十大教育英才”、“2007•CCTV中国年度法治人物”。

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1987年《全民所有制企业国家所有权问题的探讨》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和政策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1992年获中国人民大学第二届吴玉章奖学金优秀教学奖1992年专著《民法新论(上、下)》获北京市高等学校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出版社优秀学术专著优秀奖

1992年主编教材《民法教程》获司法部部级优秀教材奖

1995年获中国法学会“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

1995年获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称号

1995年主编教材《民法·侵权行为法》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三届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

1995年主编《人格权法新论》获第九届中国图书评论奖

1995年《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研究》获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1996年获第一届中韩青年学术奖

1996年论文《关于我国物权法制定中的若干疑难问题的探讨》获“中国法治之路”青年法律论文二等奖

2002年,《司法改革研究》一书,获吴玉章科研基金三等奖

2002年,《司法改革研究》(修订版)一书,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2002年,《违约责任论》一书,获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等奖

2003年,《民法》一书,获教育部优秀教材二等奖

2003年,《司法改革研究》(修订版)获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2003年,获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

2003年,《物权法研究》获国家图书奖提名奖

2004年,《民法总则研究》获国家图书奖

2005年,获第五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2006年《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王利明教授主编)荣获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法学类一等奖

2007年,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2007年,获评“中国十大教育英才”称号

2007年,《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入选新闻出版总署第一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

2008年,获评“2007年度中国法治人物”称号

2008年,荣获百场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最佳宣讲奖”

2008年,《物权法研究》(修订版,上、下卷)荣获首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专著类一等奖

2019年12月14日,荣登2019“年度影响力人物”榜单,获“年度法治人物”称号。

2020年12月,获得“2020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

2021年8月5日,被表彰推荐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人选。

社会任职

主要社会兼职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等。

2021年12月27日,当选为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个人作品

王利明教授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近200篇,其中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新华文摘》《人民日报》等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了20多篇高质量、有影响的文章。王利明教授先后出版了《民法总则》《物权法研究》等20余部个人专著,其研究领域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并在这些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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